那个证人认出了我家人——辨认笔录能不能推翻丨辨认笔录的质证方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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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个证人认出了我家人——辨认笔录能不能推翻丨辨认笔录的质证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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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证人辨认出了我家人——但他说是'看背影像'。"
"辨认的时候,办案人员只放了我家人一个人的照片。"

辨认笔录是刑事证据中
最容易出错、最容易被操控的
证据类型之一。
而它一旦被采信——
对定罪的影响极大。

推翻一份有问题的辨认笔录——
是刑事辩护中的关键战斗。

01 辨认——法定程序要求

《刑事诉讼法》和公安部
关于辨认的程序要求:

照片辨认——
不得少于十张照片。
实物辨认——
不得少于七件物品。
列队辨认——
不得少于七人。

辨认时必须有见证人在场。
不得诱导辨认人——
不能说"是第几个""你看看是不是他"。
辨认笔录必须详细记录辨认过程。

违反上述程序的——
辨认笔录的合法性受到质疑。

02 辨认程序违法的常见形态

形态一:陪衬数量不足。
只拿了三张照片让辨认人辨认——
程序违法。
只让两个人站在一起让辨认人辨认——
程序违法。

形态二:诱导性提问。
"你看看这些人里,第几个是那天抢你的?"
"你再仔细看看——那天偷你钱包的是不是这个人?"

形态三:辨认前辨认人已经看到了嫌疑人的信息。
辨认人通过媒体、社交媒体
已经知道了嫌疑人是谁。
辨认失去了"辨认"的意义——
变成了"确认"。

形态四:辨认笔录与辨认过程不一致。
笔录记载的过程——"辨认人从十张照片中辨认出嫌疑人"。
现场记录的过程——只拿了三张照片。

03 辨认笔录的质证——方向和步骤

第一步:核实辨认的程序是否合法。
陪衬数量够不够。
有没有见证人在场。
辨认前辨认人是否看到了嫌疑人的信息。
辨认过程中是否有诱导行为。

第二步:核实辨认人的辨认能力。
案发时的光线条件好不好。
辨认人和嫌疑人的距离多远。
辨认人的视力好不好。
在极差条件下做出的辨认——
可靠性存疑。

第三步:核实辨认人与案件的关系。
辨认人是不是本案的利害关系人。
辨认人此前是否认识嫌疑人。

第四步:申请调取辨认过程的
同步录音录像。
辨认过程有录音录像的,
与笔录对比是否一致。

04 家属现在该做什么

第一,向律师详细描述辨认过程的细节。
如果你家人在辨认现场——
辨认人怎么说的、
办案人员怎么引导的、
有多少人在辨认队列里。

第二,提供辨认人身份和动机的信息。
辨认人是谁——
跟你家人什么关系、
有没有利害关系。
辨认人的可靠性——
直接影响辨认笔录的证明力。

第三,联系律师。


法条链接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五十条(2018年修正,现行有效):
"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,都是证据。证据包括:(一)物证;(二)书证;(三)证人证言;(四)被害人陈述;(五)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供述和辩解;(六)鉴定意见;(七)勘验、检查、辨认、侦查实验等笔录;(八)视听资料、电子数据。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,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。"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五十六条(2018年修正,现行有效):
"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、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、被害人陈述,应当予以排除。收集物证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,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,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;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,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。在侦查、审查起诉、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,应当依法予以排除,不得作为起诉意见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。"

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》第二百五十九条(现行有效):
"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。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。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,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。"

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》第二百六十条(现行有效):
"辨认时,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,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。辨认犯罪嫌疑人时,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;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,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;辨认物品时,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。对场所、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,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,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。"


本文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。


陈坚定律师团队
咨询:15959383858(微信同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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