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我就是打了几只鸟。""我在自家田里抓了几只青蛙。"
在农村地区,打鸟抓蛙是日常活动。
但如果你打的鸟、抓的蛙
属于国家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——
可能构成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。
01 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——入罪门槛
《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一条:
非法猎捕、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
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的,
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
并处罚金;
情节严重的,
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
情节特别严重的,
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用大白话翻译:
你打了国家保护的动物——
不管是不是"不知道"它是保护动物——
都可能构罪。
02 "不知道"不是无罪的理由
你打的是国家二级保护鸟类——
你说"我不知道这是保护动物"。
这在法律上通常不被接受为无罪理由。
但"不知道"可能影响量刑——
从轻处罚。
几个常见的高风险行为:
打麻雀——某些地区集群捕猎麻雀可能触法。
抓野生青蛙——部分蛙类属于保护物种。
捕猎野猪——在没有狩猎证的禁猎区。
买卖穿山甲、熊掌、虎骨——极重。
03 非法狩猎罪——另一条入罪路径
即使你打的不是"珍贵濒危"动物——
在禁猎区、禁猎期内
或者使用禁用工具狩猎,
破坏野生动物资源,
情节严重的——
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用大白话:
在不准打猎的地方、不准打猎的时间、
用不准用的方法打猎——
也可能构罪。
04 家属现在该做什么
第一,搞清涉案动物的保护级别。
是否在国家保护名录中。是一级还是二级。
第二,搞清狩猎的时间和地点。
是不是在禁猎区。是不是在禁猎期。有没有狩猎证。
第三,主动配合+上缴+认罪。
没有前科+初犯偶犯+自愿认罪认罚+主动上缴猎获物——可能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。
第四,联系律师。
附:相关法律条文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一条(2020年修正,现行有效):
"非法猎捕、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的,或者非法收购、运输、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违反狩猎法规,在禁猎区、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、方法进行狩猎,破坏野生动物资源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罚金。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,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、收购、运输、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,情节严重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"
本文案件信息已作脱敏处理,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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