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了刑,因为身体原因可以不进去丨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条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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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了刑,因为身体原因可以不进去丨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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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我家人有严重心脏病——能不能不去监狱?""她怀孕了,刚判了两年——要在里面生孩子吗?"

《刑事诉讼法》规定了
暂予监外执行制度——
因严重疾病、怀孕哺乳、
生活不能自理等原因,
可以在监狱外面执行刑罚。

01 暂予监外执行——三种法定情形

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六十五条:
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。
严重疾病——由省级政府指定的医院
出具诊断证明。
保外就医后疾病治愈的——
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上的,应当收监。

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。
哺乳期——婴儿满一岁止。

生活不能自理的。
年老体弱、严重残疾等。
生活不能自理=不会危害社会的。

02 什么人不适用

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有社会危险性,
或者自伤自残的——不得保外就医。

职务犯罪、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
金融诈骗犯罪、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——
适用保外就医应当严格审批。
这些罪名的保外就医审查更严。

03 怎么申请

判决生效前——
向法院提出申请。
在判决的同时决定是否暂予监外执行。

判决生效后——
向监狱提出申请。
监狱审查后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。

或者向法院提出申请——
法院做出决定。

申请需要提交:
指定医院出具的病情诊断证明;
病历、检查报告、住院记录;
家庭具备监护条件的说明;
保证人的保证书。

04 家属现在该做什么

第一,尽快安排指定医院的诊断。
暂予监外执行的核心是
"严重疾病"的医学证明。

第二,准备家庭监护条件的证明材料。
有固定住所——房产证或租赁合同。
有家庭成员可以照顾——承诺书。

第三,联系律师——在判决前提出申请。
判决时一并决定暂予监外执行——
比判决后向监狱申请更容易获批。


附:相关法律条文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六十五条(2018年修正,现行有效):

"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暂予监外执行:(一)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;(二)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;(三)生活不能自理,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。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,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,可以暂予监外执行。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,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,不得保外就医。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,必须保外就医的,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。在交付执行前,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;在交付执行后,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,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。"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(2018年修正,现行有效):

"监狱、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,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。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。"


本文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。


陈坚定律师团队
咨询:15959383858(微信同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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